我们傲然挺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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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登上梦想舞台,是那些不畏惧困难,在一次次失败中、跌倒后再站起来的人。当全球被新冠疫情侵袭得遍体鳞伤,生活中弥漫消沉的气息时,残奥选手们挺着坚韧的毅力,奔驰在世界舞台为梦想拼搏,斗志昂扬鼓舞人心。大马选手摘下了漂亮成绩,令国人暂时忘却疫情带来的哀愁与悲伤。他们的表现,唤起了大家对残障人士的关注。

 

谁是残障人士?

世界各地对于残障人士的定义都不一样,根据21世纪第一个人权公约,也是第一个针对残疾人士的人权公约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》(CRPD)于2008年生效,对残疾人的定义为那些“身体、精神、智力和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”。此公约旨在保护残疾人士的公民、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权利。

 

同一年,我国颁布了《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》,残障人士称为orang kurang upaya(OKU),福利局把残障人士归为7大类:肢体残障、视障、听障、学习障碍、语言障碍、精神障碍,以及多重障碍。简单来说,凡因身心缺陷、精神状况等问题,而导致个体无法像正常人生活或工作,皆在残障定义范畴。

 

残障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,后天性是因疾病或意外造成。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官方统计,世界各地的残障群体约占世界人口的15%,约有13亿人,当中 80%生活在发展中国家。我国目前并没强制性登记,根据社会福利局的官方资料显示,截至2021年1月31日全马登记的残障人士共有592,856名。

 

应享有平等待遇与保障

残障人士面对艰难与繁琐的生活。即便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如刷牙、洗脸、吃饭等,可能都需要耗上很大的力气或时间来完成,他们所面临的各种生活障碍是我们常人无法体会的。甚至在生活里尝尽苦头、受尽了歧视、饱受异样的眼光。

 

《公约》申明,无论什么类型的残障人士,都应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,他们的生命虽有残缺,但不能剥夺其教育、医疗、就业等机会。我国《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》给予残障人士的保障,包括给予就业、教育、医药机会,以及残障人士公共设施建设等,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和人身安全。

 

大多数的残障人士生活较为贫困,受教育机会不足,再加上受社会歧视,导致残障人士收入低。世界上多数的国家会提供残障人士补助或社会福利。我国福利局也推出了“残障人士卡”(Kad OKU)开放给有需要者申请,残障人士可享有政府福利与津贴援助。

 

不是社会的负担

前阵子,“前奥运选手莫哈末拉杜安退役后,在加油站打工维持生计”的消息,在社交网站广传,引起了网友不同声浪的讨论。你又怎么看待这件事?

 

从全球来看,残障人士的就业率比健康人口低28.6个百分点。面对生活,残障人士亦希望靠自己的力量去生存,而不是成为社会的负担,他们需要的是接纳与机会。世界各地著名的残疾人,像贝多芬、霍金、海伦•凯勒等人的事迹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,也再次证明了残障人士不会在能力方面构成任何的障碍。在我国的残疾人士中,与残奥选手同样透过奋斗与坚持而让人民引以为傲者,还包括已故的拿督依斯迈沙烈博士、99Speedmart创办人李良华等人。每一个残障人士的奋斗精神,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。

 

国际社会一直都有在关注残障人士,并希望人们可以对他们多一份理解和尊重,给予他们尊严与更多的发展空间。唯有解决残障人士所遇到的障碍、不公和歧视,他们才更能融入社会,成为社会的一份子。行动自如的我们,应学习抛开成见,以关爱拥抱他们。